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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呵护艾滋病儿童的受教育权?(一)

上传时间:2015-02-15 09:37:07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艾滋病儿童正常入学,不是理论问题,而是操作问题,不是方向问题,而是分寸问题。
    -顾骏
    从理论上说,艾滋病儿童入学之难,难在两种权利的平衡。患童应享受法律规定的受教育权利,尤其是医学上已经证明的像坤坤这样的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只要治疗得早,治疗得当,通过长期规范的服药治疗,可以将艾滋病病毒含量逐渐降低,直至检测不出,到时其传染性几乎为零。但是,这一结论提出了两个问题。
  第一,患者可以长期生存,因此他们需要正常的生活。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艾滋病防治条例》,其中明确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艾滋病儿童不但需要接受教育,实现自身的发展,而且只有进入普通学校,而不是某种“特殊学校”,才能实现当下的正常成长和未来的“正常生活”。
  第二,因为可以达到“零传染性”,艾滋病儿童也应得到正常生活的机会。艾滋病不但具有传染性,且具有终身难以治愈的特点,所以艾滋病患者能否实现正常生活,不但取决于他们自身的意愿,还取决于他们对他人的影响。“零传染性”说明已不构成对他人的威胁,融入正常社会生活对患者是必要的,对公众也是可以乃至应该接受的。
  然而,艾滋病儿童正常入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不代表同学及其家长担心就是多余的,甚至只是“无知的表现”。毕竟目前患童尚在治疗的初期阶段,体内病毒尚未达到“检测不出、零传染性”的程度,客观上传染可能性还是存在的。而且,儿童天性好动,同在一个教室之内,甚至直接同桌的情况下,会不会在同学嬉戏打闹时,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形?略显悖谬的是,艾滋病儿童融入正常校园生活越好,同学间密切接触的可能性越大,而学校防范措施越到位,反而说明艾滋病儿童的学习生活达到的“正常水平”越低。
  艾滋病儿童正常入学,不是理论问题,而是操作问题,不是方向问题,而是分寸问题。如何确保艾滋病儿童的行为之正常性,避免无谓的风险和对这类风险的恐慌,学校在尽力为艾滋病儿童营造正常的学习环境,努力让他融入班级之中的同时,需在规范全体同学的行为上作出特别的努力。当然,这里所说的“特别努力”容易被认作歧视性对待,并可能在幼小心灵中留下阴影。严格地说,这种影响难以完全避免,只能尽量弱化之。如果能让艾滋病儿童既知道自己同别人不完全一样,又能坦然面对,养成平常心,那就可以真正为他们奠定正常生活的基础。
  在校园内,这份工作如果教师能做好,最好。如果能让学生在掌握艾滋病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建立友善气氛和关爱关系,那么无论对艾滋病儿童还是正常学生,都是人格健康成长的助推。如果学校存在理念、能力和技术上的困难,应引入专业性公益机构,配合学校一起开展相关作业。毕竟目前校园内还缺乏“学校社会工作”的专业人士,在教师能够引导学生之前,要对教师进行培训和指导。目前,这类公益机构本身数量还不多,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那也正好说明有必要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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