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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因感染艾滋遭拒诊 艾滋患者就诊如何破题?

上传时间:2018-01-18 21:54:27文章来源:http://www.chain.net.cn/info_view/12895/

艾滋病人发病时,有定点的传染病医院针对艾滋病施救。尚未发病的感染者有其它疾患需要手术,到非定点的综合性医院就诊时,往往会被以各种形式和理由拒诊。

今年4月,闹得沸沸扬扬的华西医院被称拒诊血管瘤事件发生在成都,一年前,感染者晓峰被拒诊肺癌在天津,三年前,艾滋女孩小布颅底肿瘤被拒诊发生在上海,而这,只是冰山一角。

正如陕西爱之家感染者支持组织负责人吴勇所言,“拒诊”事件并非一时一地的个案。甚至,不只是发生在非定点医院。

近日,微博上热传拒诊肝癌患者的长沙某医院就是定点医院,当事人“杠杠”记录道,“然后我坦白了携带者的身份,医生收回了住院单,说联系一下感染科看看,手术还是外科做。主任说,留下号码等消息。两天过去,电话没有消息,我又找到主任,答复是,阻力相当大。”

而在上海,尽管定点医院的条件较好,感染者阿健表示,“很多时候,非定点医院会要病友转诊到这家医院。而这唯一定点收治感染者的医院毕竟最擅长感染病的治疗、且床位有限,对其他各科的诊疗水平也与大型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相比有些差距。

有限的互助

遭遇拒诊,感染者会如何应对?吴勇解释,在以往,被拒诊者罕有站出来讨说法的,因为害怕被过度关注、隐私曝光。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拒诊者通过微博平台给医院舆论压力来维权,他们拖着病体在微博上即时更新进展,靠有影响力的圈内大号转发获得关注,同时寻求感染者支持组织辅导和协调。

“前年,我们跟西安市卫生局协调以后,安排了10多个拖了很久的病友做手术,又为157个病友提供了咨询帮助,去年又是150多个,”吴勇表示,虽然自己花了大量时间在帮助病友应对“拒诊”上,面对数量众多、四处碰壁的病友,自己提供的帮助有限且滞后。“我们有些病友得了肛肠类疾病,从小病拖成肛瘘,一直找不到肯开刀的医院,日常生活中有体液渗出时,他们就只好先用卫生巾垫着。”

网上有一份名为《突破生命之困,给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解决手术难问题的建议》的拒诊应对指南,详尽罗列了与“拒诊”相关的法律条例和知识经验。该指南被转载了360次,一位转发者留言:“再好好学习下。也再发出一点声音,即使,很微弱。”

非定点之惑

2012年11月,国家卫计委发布《卫生部关于加强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写道: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问)负责制。对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者拒绝诊治。在不具备提供相关医疗服务诊疗条件时,医疗机构要及时将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转诊至定点医院,或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由卫生行政部门协调转诊等相关事宜。

既然已有明文强调“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那么在“拒诊”、“转诊”事件中,非定点医院都是怎么说的?

今年4月华西医院某位医生公开发文表示,医院并没有拒诊,之所以在知道病人为感染者后将手术改为上海某三级甲等医院一位外科医生则表示,“不是我们医护人员惧怕艾滋病,而是我们不是传染病医院,不具备条件,不知道怎么做防护、消毒措施,特别是为了防止交叉传染,所以要转诊”。

那么,对于艾滋病毒,应该做到怎样的措施?是否非定点医院确实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北京佑安医院医生张可回答,“埃博拉和非典国际上有指导的防护措施,但对艾滋病没有,它的防护措施和为乙肝、丙肝病人治疗时是一样的。”上海市疾控中心主任吴凡也表示,“就一般的消毒隔离措施就可以了”,艾滋病毒的生存能力比肝炎病毒还差,一般医院都可以做到对艾滋病毒的消毒措施。

医者的挑战

“医生也确实面临相当的风险。”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流行病学教授姜庆五说,即便在发达国家,也没有更好的保护措施,正在进行外科手术的医生依然可能被手术刀割破手套、割伤手指,“但是不能因此就抛弃患者,还是要正面对待。所以一定要严格执行规程,其实不论是否面对艾滋病人都应该注意防护。”姜庆五表示,应该在医护人员中加强宣传培训。

医护人员的忧虑是实实在在的。“我给一位HIV病人做过胃大切手术。手套戴两层,刷手刷好几遍。下台之后,浑身冷汗。”一位微博名为“鲁医生”的武汉三甲医院住院医生说,外科医生动手术割到手,是家常便饭的事。“读了20年书,好不容易拿到全国前几医学院的博士,才开始独立行医生涯没多久,我承认我担不起这种手一滑就可能毁一生的风险。”

资料显示,我国艾滋病职业暴露事件平均每年约500-700起,而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中心主任吴尊友亦曾表示,如果在职业暴露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内服用抗病毒药物,可阻断艾滋病病毒感染。

但是,遭遇职业暴露的医护人员,其心理负担、服药后身体的副作用不容忽视。“当时万念俱灰,甚至想着安排后事了,”四年前,广州某骨科大夫卫医生第一次遭遇艾滋病的职业暴露。他表示,此后又经历过两次HIV职业暴露,心理上已经不那么恐惧,但是服用阻断类药物的副作用仍然无法克服,“整整一个月,头晕、恶心甚至呕吐,每天回来要在床上躺着。”

2013年,艾滋病被纳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印发,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可参照工伤抚恤。

 

也许,在医患矛盾已经非常紧张的当下,除了宣传、培训,给予面对职业暴露风险的医护人员以更多的保障、关怀,会是立医法、弘医德这些“上层建筑”最有力的支撑。护人员以更多的保障、关怀,会是立医法、弘医德这些“上层建筑”最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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