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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章
《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明年起正式施行

上传时间:2020-12-08 12:36:10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日前,云南省审议通过《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今年3月国务院颁布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以来,国内首部针对本地禁毒防艾形势需要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它将使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更具操作性和科学性。
   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治疗艾滋病用药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将参加医疗保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检查治疗费用列入报销范围;对拒绝救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批评、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可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对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和抗病毒药物治疗。
    条例还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要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发放“免费就学证”,学校对其免收义务教育所需费用,减免其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学费等相关费用,并为其身份保密;民政部门应将艾滋病致孤儿童和老人纳入城镇低保范围和农村五保户供养范围,对此类困难家庭给予生活补助。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有关方面和社会力量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非政府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详细条例链接: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5197989975355948&wfr=spider&fo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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