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牡丹分局网安大队积极响应、重拳出击,牡丹分局网安大队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重拳打击造谣传谣违法犯罪行为。现公布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苏某(化名)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4年6月,苏某(化名)在新浪微博上发布“某市某中学学生高烧40度并携带艾滋病毒及疑似疫情病毒”的信息,该微博点击量达到955次。经查,该内容不实,苏某的行为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社会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苏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崔某(化名)散布谣言案
2024年10月9日,崔某(化名)在微信群中发布谣言,称“某小区有偷孩子的,一个男的在电梯里用毛巾捂着小女孩的嘴”,经调查,崔某所述为不实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崔某(化名)处以行政处罚。
牡丹网警提醒您: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要牢记。广大网民要依法依规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聚辟谣之力,扬文明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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