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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

上传时间:2014-12-19 13:43:29文章来源: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4年6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名单,全国共确定了241个示范区,其中城市示范区62个,县(区)示范区179个,实施周期5年(2014年-2018年)。福建省福州市(包括鼓楼、台江、晋安)、泉州市(包括鲤城、丰泽、洛江)入选城市示范区,长乐市、晋江市、沙县、福安市则入选县(区)示范区。
    自2003年起,国家已先后实施了两轮的示范区工作,每一轮示范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各自的任务。第一轮示范区主要是为有效控制艾滋病在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中的流行和蔓延,在动员政府重视、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方面探索了很多经验,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迅速铺开奠定了基础。第二轮示范区侧重发挥工作指标在提高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质量中的引导作用,加强防治队伍的能力建设,提高防治服务的覆盖面,促进各项服务的规范化。
    第三轮示范区工作在当前流行态势下被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首先是艾滋病疫情的稳定器,要求示范区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防治措施,有效稳定疫情;其次是艾滋病防治的试验田,勇于探索和创新防治工作模式,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难题和挑战;三是艾滋病防治的先锋号,即模范执行政策、率先完成任务,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总而言之,艾滋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十分艰巨的任务,也是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履行的公共卫生责任。期望福建省的6个示范区能充分发挥稳定器、试验田和先锋号的作用,为福建省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切实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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