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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有序推进“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

上传时间:2016-02-03 18:44:50文章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

2015年7月,中华预防医学会承接了政府“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经过设立机构、建章立制、评审公示、划拨经费等环节,使得项目工作有序推进。12月初,刘延东副总理在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工作专报上做了批示,给予了充分肯定。
  为贯彻国务院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民政部于2015年7月6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的通知》及《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办法(暂行)》,明确了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以下简称社会组织防艾基金)的筹资方式、管理机构职责、支持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对象,并对资助项目的申请、确定和实施作出了相关规定。文件中确定社会组织防艾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设在中华预防医学会,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2015年,中央财政投入5000万元启动资金,执行周期为一年,主要支持社会组织开展高危人群干预、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及关怀救助活动。按照《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办法(暂行)》,在中华预防医学会成立了基金办,基金办主任由中华预防医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维中担任,下设综合部、项目部和财务部。基金办组织制订了项目管理手册等文件,开发了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与各级疾控中心的协调工作机制及项目评审专家库等。在7月13日公开发布了《2015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申请指南》,随后严格按照“两审三公示”的要求开展评审工作,并组织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了核查。最终确定467个社会组织申请的754个项目获得基金资助,经费合计4521万元。年底之前完成了全部项目首款(占项目经费的80%)拨付工作,目前部分项目已经开始实施。
  防艾基金工作一直得到国家卫生计生委李斌主任和王国强副主任的关心和支持。李斌主任主持专题会议,听取社会组织防艾基金工作情况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财务司和人事司在防艾基金的建立和管理、动员申请、宣传倡议等方面给予了大力帮助。中国疾控中心、中国性艾协会派专业人员到基金办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
  2015年12月1日,刘延东副总理在防艾基金工作专报上做了批示:肯定防艾基金开局良好,是转变政府职能、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探索。
  下一步重点工作是: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加强技术支持和监督考核,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动员社会各界捐赠资金;提高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能力,举办省级师资培训班和经验交流会;完善基金信息管理系统,优化基金项目管理模式,启动2016年项目。
承担“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是中华预防医学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关系、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所迈出的坚实一步。(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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