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本次活动的主题是“防艾在路上,大爱共未来”,活动由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晋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主办,旨在提高晋安辖区流动人员艾滋病防范意识。
在活动现场,防艾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咨询,舞台表演,健康科普展览,宣传材料发放,健康知识问答,互动游戏等方式,对流动务工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宣传干预。此外,他们还进入员工宿舍进行防艾知识科普,避孕套发放等,并引导员工一同手拿宣传牌,说出防艾标语。
福建省疾控中心艾滋病性病防治所副所长陈亮介绍,流动人口一直是受艾滋病影响的重点人群,希望通过宣传帮助他们了解艾滋病的危害,掌握基本防治知识和必要的防护技能。
此次防艾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300余份,覆盖企业员工500余人,切实将艾滋病知识普及到流动人口中,增强他们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举措:创新流动人口艾滋病综合防治模式
眼下,加强针对流动人口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已成为当前的工作重。福建省疾控中心积极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探索创新防治工作模式,切实推进示范区引领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综合干预、扩大检测和治疗、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和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六大领域工作。
下一步,省疾控中心充分发挥政府组织主导、部门各负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机制的作用,确保“六大领域工程”取得成效。其次,通过扩大检测覆盖面;加大转介力度,提高治疗比例,减少病人脱失和死亡,提高保持率;加大社会综合治理力度;规范病人日常管理工作,提高病毒抑制比例做好依从性教育,加强耐药病人的管理等举措,实现并巩固“三个90%”目标。
呼吁:知艾防艾,预防艾滋病是全社会的责任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各项权利受到法律保护。《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同时,《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8条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第77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陈亮表示,艾滋病威胁着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家庭,预防艾滋病是全社会的责任,公民应积极参加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学习和掌握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采取安全性行为远离艾滋病侵害,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