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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让患者隐瞒艾滋病情?

上传时间:2014-05-30 08:25:30文章来源:

一场急救,搅乱深圳儿童医院神外科六名医护人员平静的生活。4月25日,四龄儿童小峰(化名)因脑外伤入院治疗,因出现颅脑出血,准备手术化验时却查出其是艾滋病患者。这个意外发现让六名参与抢救及后期采血医护人员心里恐慌,因其母亲刻意隐瞒病情,参与抢救人员均身着普通防护装置,包扎、处理伤口时与患儿血液有直接接触。(5月6日《南方都市报》)

艾滋患儿就医,母亲刻意隐瞒,导致多名医护人员在无专业防护的情况下,对艾滋患儿进行了救治,并接触了患儿的血液。尽管艾滋患儿的病情,在术前血检中被意外发现,未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但仍然让相关医护人员担忧和后怕。然而,母亲之所以会刻意隐瞒艾滋患儿的病情,是因为“担心医院知道后就不肯治疗”,表明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当今社会仍然存在,这更值得忧虑和反思。

艾滋病病毒只会通过三种途径传播,即血液、母婴和性行为,日常的接触并不会让人感染艾滋病毒,这是一个基本常识。问题是,不仅普通群众大都不懂得这个基本常识,就连一些政府部门,也经常做出违反基本常识的行为。比如,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标志”,明显存在“防艾过当”之嫌。特别是,公共管理“防艾过当”,势必会对社会造成误导,也势必会加重公众对艾滋病的恐惧和歧视。

事实上,艾滋病不再像刚发现时那么可怕,它就像糖尿病、高血压一样,通过吃药能完全控制住。但一旦感染,需终身吃药。可见,艾滋病患者,不管是通过何种途径感染的,都是人生中的一大不幸,社会理应给予他们特别的关爱和保护;更重要的是,他们也是公民,人身权利同样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相反,一些歧视性的“防艾过当”行为,可能会导致部分艾滋病患者,像艾滋患儿母亲一样,故意隐瞒病情,给他人带来传染隐患。

在去年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习近平强调:“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艾滋病防治工作抓紧抓好。”这足以证明了该项工作的紧迫性。然而,防治艾滋病是个综合性极强的工程,需要全社会各个层面的通力合作,如果光靠医疗机构的专业防治,显然只是最基础的一步。如果全社会都把关口前移,让社会关爱无处不在,那才是最根本的一步。特别是,消除社会歧视,是防治艾滋病的关键一步。

一直以来,我们都在提倡“关心艾滋、全民参与”的理念与口号,可是很多人并没有真正用心投入,全情付出。假如我们都能象武大教授桂希恩那样,把艾滋病病带到家里同吃同住,都似著名演员濮存昕那样为艾滋病人捐款捐物、义务宣传,彰显爱心真诚,那么,艾滋病患者就不刽被隔离、被孤立和被歧视。因此,首先应把艾滋病病人当正常人,其次是当亲人,不让他们在饱受着病魔摧残的同时,还遭受着歧视的冷眼,让他们和大家一起向往阳光,得到关爱,共同拥抱社会文明进步、人间幸福温馨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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