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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皇家检察署:在艾滋传播案件中,此类感染者不会被起诉!

上传时间:2023-04-07 14:33:22文章来源:红枫湾



红枫湾APP:英国皇家检察署(CPS)是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检察机关。近日,该署关于艾滋传播案件的新指南承认了U=U(测不到=不传播)。

 

在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恶意传播性病被视为一种严重身体伤害,可能会导致刑事指控。不过提出指控的人原告),首先必须已感染性病,虽然身体受到的伤害不一定是永久或危险的,但却需要治疗并产生了持续后果。

 

第二,被告在与原告发生性关系时必须已经感染艾滋病毒。这一点可以通过几种方式来证明,比如医疗记录或发现艾滋治疗药物。

 

第三,在发生性关系时被告知道自己感染了艾滋病毒。如果他们不知道自己感染,只是在与原告发生性关系后才知道自己携带HIV,那么就不符合这一条。

 

第四,也是立案的核心艾滋感染者必须是故意传播艾滋病毒,或已知道有传播风险,但还是与原告发生性行为。

 

目前更新后的指南特别强调了U=U,该指南承认无法检测到病载的艾滋感染者如果依靠其无法检测的状态作为预防艾滋性传播的措施就不能被视为恶意传播。但这只适用于性传播,不适用于其他方式,如共用针头。此外,如果原告在知道其性伴侣携带艾滋病毒的情况下,还同意发生性行为,那么也可以推翻恶意传播艾滋的指控。

 

第五,是被告将艾滋病毒传给了原告而不是其他人传给了原告。这种情况可能很难证明,特别是在有多个性伴侣或共用针头的情况下。

 

该指南得到了英国艾滋病信托基金会的赞扬,因为它与当前科学对艾滋的理解一致。然而基金会认为,艾滋刑事定罪仍存在问题:“刑事定罪的行为弊大于利,无法减少艾滋传播,也提高不了公众对艾滋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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